最近论坛比较活跃,大家发贴比较积极,论坛气氛很活跃。在此建议求助类帖子,在问题得已解决后在标题前备注【已解决】,可以提醒其他朋友参考,或者让版主或开发者更加关注还有哪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。
QQ:772600297
我赞成,是否解决由发帖者自己鉴定标注。 但不要解决了后删帖或者删除内容,便于别人参考。如果发现清除内容的情况可能会被封号。
我也在赞成这个提议!大力支持!
官方认证第三方服务团队 樊文俊(越南-叶子) QQ:121305301 TEL:+84869350626 承接越南北部-河内周边省份-OIT部署和维护服务(24小时上门或远程服务) 服务介绍:http://www.onlyit.cn/onlyit_servi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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